浙江省与南京等涉疫城市经贸、人员往来密切,疫情输入风险大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。为精准做好浙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现向全省广大群众做如下紧急提示:
一、主动申报告知
建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(直辖市为所在区)人员暂缓来(返)浙,如必须来(返)浙,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,在来浙前须主动向本人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报告,并同时向本人居住地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或所住宾馆及时申报登记本人健康状况、旅居史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谎报。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、样本采集、日常健康监测、居家健康观察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。
二、注意旅行安全
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,合理安排旅程,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(直辖市为所在区)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尚未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(直辖市为所在区)。外出旅行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,减少感染风险。
三、配合健康监测
出入医疗机构、养老院、机场、车站、码头、商场、宾馆、电影院、农贸市场、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、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。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(诊室)就诊,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。
四、尽快接种疫苗
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。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共筑全民免疫屏障,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,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。
五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
出门要正确佩戴口罩,做到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使用公筷公勺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要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,关注疫情防控信息,学习掌握卫生防病知识. 做好个人防护。
来源:浙江省防控办